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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建中呼吁民间文学摆脱民俗学

时间:2014年12月29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刘未

  日前,中国民协中国口头文学遗产数字化工程专家组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学与文化人类学研究所教授万建中撰文,提出在国家学科体制中应给予民间文学应有的发展空间,摆脱目前民间文学为法学类“社会学”属下的二级学科“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的尴尬境地。

  万建中表示民间文学在国家学科体制中的位置发生陡然的变化,从文学门类二级学科降为法学门类三级学科,被作为民俗学的一部分放置在社会学之下,学科的独立性丧失,学科发展愈发艰难。而且,文学属于人文科学,社会学属于社会科学,两大学科在研究对象、研究目的和研究方法方面均存在很大不同,将中国民间文学置于社会学之下,有悖于民间文学的学科性质。另一方面,中国文学似乎有自己完整的理论体系和课程体系,不需要民间文学的参与。于是,民间文学学科被边缘化。

  万建中认为要让民间文学摆脱当前的困境,可以采取两种调整方式:一是将民间文学重新纳入中国语言文学门类。二是建立和发展民间艺术学。民间艺术学应该成为一级学科,与已是一级学科的艺术学相对应。民间艺术的种类非常丰富,由民间文学(包括童谣与童话、传说、神话、寓言故事、谚语与谜语等),民间音乐(包括歌谣、舞蹈、乐曲、民间小戏、民间说唱、杂技等)和民间美术(包括绘画、建筑、手工、刺绣、剪纸、泥塑、陶器、中国结等)三大类组成,承载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特色和审美观,传递着民族的思想情感与艺术情趣,体现了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观念和精神品质,具有审美、教育、认识、娱乐等多方面的功能,是中华民族深厚的传统文化很重要的一部分,其中蕴藏着丰富的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因子。民间文学可以作为其中一个相对独立的二级学科,在民间艺术学的学科框架中获得应有的地位和发展空间。

  万建中说,民间文学的发展完全不必与民俗学捆绑在一起。民俗学可以继续留在社会学,民间文学则进入民间艺术学科体系之中,寻求更加广阔的发展前程。

(编辑:王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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