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发布
新型城镇化要坚持“文化传承,彰显特色”原则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并发出通知指出,制定实施《规划》 ,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根据《规划》 ,“文化传承,彰显特色”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之一,“注重人文城市建设”成为推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规划》指出,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比如说,自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力,城乡建设缺乏特色。一些城市景观结构与所处区域的自然地理特征不协调,部分城市贪大求洋、照搬照抄,脱离实际建设国际大都市,“建设性”破坏不断蔓延,城市的自然和文化个性被破坏。一些农村地区大拆大建,照搬城市小区模式建设新农村,简单用城市元素与风格取代传统民居和田园风光,导致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
《规划》要求,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坚持“文化传承、彰显特色”原则。要根据不同地区的自然历史文化禀赋,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规划》强调,在推动新型城市建设方面,要顺应现代城市发展新理念新趋势,推动城市绿色发展,提高智能化水平,增强历史文化魅力,全面提升城市内在品质。要注重人文城市建设。发掘城市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注重在旧城改造中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民族文化风格和传统风貌,促进功能提升与文化文物保护相结合。注重在新城新区建设中融入传统文化元素,与原有城市自然人文特征相协调。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历史文化街区、民族风情小镇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地方特色文化发展,保存城市文化记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城市文化多样化发展,促进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本土文化与外来文化交融,形成多元开放的现代城市文化。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要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等农村公共文化和体育设施建设,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能力,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记者 董大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