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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宣传选树办法(试行)

时间:2025年08月20日 来源:中国文艺网 作者:

第一章  总  则

  “‘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是经中宣部批准,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的全国文艺志愿者先进典型宣传选树项目。为做好“‘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推选、宣传工作,根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和中国文联《关于加强新时代文艺志愿服务的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宣传选树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培育志愿文化,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第二条 “‘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宣传选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贴近基层、注重实效原则。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引导社会学精神、学品质、学方法,崇尚先进,见贤思齐,营造浓厚氛围。

  第三条 “‘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宣传选树年度名额为20名,宣传发布形式为媒体宣传。

  第四条 “‘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选树周期为1年1次。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按照宣传选树年度,成立“‘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宣传选树项目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领导组织推选、宣传工作。组委会由中国文联党组分管领导,中国文联相关职能部门、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中国文艺志愿者协会有关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人选由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提出建议,报中国文联批准。

  第六条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于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成员由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人员组成,负责贯彻组委会决议和处理日常事务性工作。

  第七条  按照宣传选树年度,成立“‘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宣传选树项目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人数为3人,由中国文联机关纪委、相关职能部室派员担任,负责监督推选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对存在涉嫌违法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第八条  在中国文联领导下,建立“‘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推选委员库(以下简称推委库),在推选委员库中抽取推选委员组成推选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推委会人数为15人,采用实名制进行投票,执行回避制度。签订推选委员责任书,建立推选工作问责制。

  第九条  组委会用章使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章,组委会办公室用章使用中国文联文艺志愿服务中心章。

第三章  推选范围和条件

  第十条  “‘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推选范围为中国广大文艺志愿者。曾获得全国志愿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申报。

  第十一条 “‘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候选人需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国公民,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爱国、为民、崇德、尚艺”的文艺界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奉献意识。

  (二)积极参加文艺志愿服务活动3年及以上,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文化需求、服务社会治理、培育文明风尚、助力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三)自觉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播种者、践行者、引领者,示范带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文艺志愿服务。

第四章 推荐申报

  第十二条  “‘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推荐单位为各全国文艺家协会、省级文联、产行业文联。

  第十三条  推荐单位制定推荐规则和程序,严格把关,坚持好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择优推荐。推荐名单要向社会公示,按时报送推选材料。

  第十四条  推荐候选人数量,根据组委会要求进行。

第五章  推选程序

  第十五条 推选程序:

  (一)印发推选通知。组委会制定推选通知,印发推荐单位。

  (二)推荐候选人。推荐单位提出候选人,将推选材料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初步审核。组委会办公室对推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推选。推委会按照推选规则进行推选,报组委会、中国文联同意,确定名单。

  (五)公示。名单在中国文艺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存在问题的,由组委会、监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进行调查处理。

  (六)公布。经组委会审核,报中国文联批准,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颁发证书。组委会向获选“‘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称号的颁发证书。

第六章 展示宣传

  第十六条  在中国文艺网、中国艺术报客户端和中国文艺志愿者新媒体平台等对获选人员进行集中展示。

  第十七条 适时举办“‘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宣传活动。广泛动员中央媒体和中国文联所属媒体,各全国文艺家协会、省级文联、产行业文联所属媒体加强“‘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宣传推介,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倡导地方各级文联开展宣传报导。

第七章  罚则

  第十八条 获得“‘时代风尚’文艺志愿者”称号后,发现存在违法违纪、严重失德行为的,由中国文联取消其所获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在中国文艺网发布,由中国文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苏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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