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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界研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

时间:2014年06月20日 来源:《中国艺术报》 作者:何瑞涓 孙菁 单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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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邀请摄影界人士在京召开座谈,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广泛听取各方对于《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由中国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主席李前光主持。

  《送审稿》中,有关摄影作品的保护力度得到有力加强:摄影作品的保护期延长,自“发表之日起50年”延长为“作者终身及死亡后50年”;规定广播组织使用作品应向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申请备案,并明确付酬日期,等等。这些条款使摄影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进一步落到实处。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草案中有关摄影作品的法条内容,是摄影作品著作权保护的一次历史性突破,意味着中国摄影家的作品将受到百年保护,摄影家的法律地位将得到大幅提升。

  自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成立以来,注重发挥维权引领作用,积极推动著作权立法,促使“延长摄影作品保护期”、“增加追续权”、“完善广播组织法定许可制度”等列入《送审稿》。摄影界人士可在6月30日之前,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就著作权法修订内容提出建设性意见。

  王瑶、暴淑艳、吕静波、刘伟、杨再春等有关方面领导、摄影媒体负责人和摄影家代表40余人出席会议。

(编辑:李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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